回到原本的家

 

相信耶穌的人“成為神的產業”,表示我們是“屬於神”的

千萬不要粗糙地以為,所謂“屬於神”不過是獲得“神的兒女”這新身份,及將來要得永生而已,這觀念其實還有相當“實際”的一面。

“屬於神”表示神才是人終極的滿足和喜樂。人是神所造的,也是為神而造的,只有與神保持親密的關係,才能找到真正的滿足。但自從人墮落以後,因為不認識神,便嘗試以其他的東西---金錢、家庭、理想、嗜好、婚姻等來填滿空虛的心靈,結果徒勞無功。

相信主的人既解除了神和人之間的隔墻---罪,重新回到那位創造我們的主懷裡,就好像魚回到海洋、飛鳥回到天空、野獸回到森林一樣,回到了原本的歸屬。

喬治.穆爾(George Moore)說過:“人們總是走遍世界尋找自己需要的東西,最後回到家卻發現它就在家裡。”(A man travels the world over in search of what he needs and returns home to find it)對基督徒來說,這“家”應當是天父的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