做兒子的權利

 

做兒子的權利

一個人的權利與其身份緊密相連,比如只有某家庭的成員,才能享受該家庭的溫暖;只有某公司的職員,才能領取該公司發的薪水;只有某國家的
人民,才能享有該國為人民提供的福利。


我們成了神的兒女,表示我們在天國享有特殊的權利---能夠禱告、敬拜、聽神的話、團契、事奉。


或許有人覺得這些“特權”沒什麼了不起,反而是一種負擔和壓力,擔心不進行這些“特權”(宗教活動),神就會發怒,這是不正確的想法。基督徒應該聚會、事奉、禱告……不是因為被迫要這麼做,而是只有神的兒女才能夠享有這福氣!我們應當感到榮幸(pleasure),而不是壓力(pressure)。神揀選我們,讓我們有機會做一件人生最有意義的事,這是多麼榮耀呀!


我們跟隨主,是因為榮耀的主呼召我們;
我們敬拜主,是因為那是被造者最榮耀的事;
我們事奉主,因為我們有權在神的宇宙計劃上有份;
我們奉獻,因為我們要參與這份最有價值的投資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