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祭(上):全部包含局部

所以弟兄们,我凭着神的仁慈劝你们,要把身体献上,作圣洁而蒙神悦纳的活祭;这是你们理所当然的事奉。(罗十二1)

在旧约时代,以色列人最普遍献的祭就是“燔祭”,而且很早就列为一项常规(王上九25)。献燔祭的时候,献祭者必须将祭牲完全烧掉,以象征毫无保留的完全献上。到了新约,献祭的制度已经随着其所预表的实体(耶稣为罪人钉十字架)而成全了,可是其意义非但没有失去,反而更完全地落实了:基督徒将全人奉献给神。我们不再献动物献上,而是献上自己;不再是杀死的,而是活生生的!

人的得救完全靠信心, 只是所谓信心不只是一个简单的决志祷告, 甚至不是受洗,而是我们用全人来回应神的爱. 我们的理智、情感、意志、时间、才智、体力、理想、人生目标都转而委身于那创造我们生命、又救赎我们的主.

委身,不是每天固定地十分钟读经祷告,也不是每周固定地参加教会活动,甚至不是参与教会里的某个事奉岗位。委身也不是什么都不干、只懂得读经祷告,抑或参加所有的教会活动,甚至不是整天为了教会的事奉忙得团团转。委身是一种生命的志向,把神摆在生命中的首位,以他的永恒计划来规划我们的人生,以他的爱为我们人生的满足,以他的律法为我们行事的道德原则,以他的使命为我们的人生目标,一生为他而活。

基督徒对神的任何奉献(无论时间、金钱、才智等)都应当是因为我们已经将全人奉献了给神,而不是以它们作为代替品,使我们豁免更深层和全面的奉献。简单的说,既然全部都奉献了,这全部中的局部当然也属于神;我们不能反过来以为我们既然已经奉献了局部,就可以不必奉献其它部分的了。然而,我们不得不抚心自问,在隐秘的内心里,后者会不会是较常浮现的心态?